法律问答

公司搬迁大概是在杭州市内,但是距离较远两个工作地点大概相差30多公里,搬迁之后我不愿意过去,公司是否应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8 07: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不愿意去,若是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搬迁不需要赔偿员工,如果员工因为新的工作地点距离较远需要解除合同,公司应该支付补偿金。如果公司的搬迁距离不远,不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是员工主动辞职的,没有赔偿也没有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公司搬迁但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因此而与公司解约的,公司不需要赔偿,但要给予经济补偿。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则根据工作年限来算。法律依据:如果公司搬迁但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因此而与公司解约的,公司不需要赔偿,但要给予经济补偿。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则根据工作年限来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