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有效期是多长 时间

起诉离婚
2022-11-08 08: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时效期限一般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法律对此有特殊规定的,其诉讼时效为其规定的期间,诉讼时效最长不得超过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十年。并且法院对于当事人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的行为是不予认可的。
    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就获得了诉讼时效抗辩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适用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无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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