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用商铺地下水管漏水,承租人只知水龙头水流变小,不知地下水管漏水,水大量流失产生的费用应有谁负责?

业主维权
2022-11-08 10: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的房屋漏水一般由出租人负责,如果出租人没有及时进行维修的,承租人可以代为负责,但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如果有证据证明出租的房屋漏水是由承租人造成的,应该由承租人负责。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发生商铺漏水纠纷时,承租人可以告知出租人,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如果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在自行维修后要求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出租人不愿承担的,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 商铺漏水纠纷的解决如下:因租户忘关水管或使用不当导致漏水的,租户承担责任;因房东改动房屋结构、水管老化、管件松动且未及时更换导致漏水的,房东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漏水的,第三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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