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五保户,去医院看病,门诊怎么报销?

2022-11-08 21: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门诊看病后,参保人需要携带其病历本、参保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去医院的结算窗口直接进行结算,其中自费和自负部分医院不报销。医院只报销在医保药品目录等范围之内的费用。
    法律依据:在门诊看病后,参保人需要携带其病历本、参保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去医院的结算窗口直接进行结算,其中自费和自负部分医院不报销。医院只报销在医保药品目录等范围之内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社保住院报销情况如下: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门诊医疗保险的报销需要参保人携带病历本、参保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在出院时在结算窗口直接进行结算,其中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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