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居民医保住院是先垫付,还是直接报销

社会保险
2022-11-09 03:0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民医保按照以下流程报销:
    1、如果当事人就诊医院有联网结算的,在出院办理结算时,凭医保卡就可以直接报销结算;
    2、如果就诊的医院没有联网结算的,要带齐身份证、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等材料到参保地进行医保中心报销。
    法律依据:
    《实施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是的。医保需要参保人员先行垫付费用后再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参保人员医疗结束后,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凭批准书、病历证明、处方和转诊有效证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统筹基金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即可。

    法律依据: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人应当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 
    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可以实行总额预付制结算。
  • 社保到医院报销方式如下:在就医的时候,需要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院直接结算。医报销时间: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异地就医报销一般是30个工作日内。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