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赠予一套房产给我未婚妻,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和具体过户费用?

遗产继承
2022-11-09 05: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地产权证、房屋完税凭证;房屋平面图、地籍图;房屋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赠与直系亲属房屋交易手续费双方各50%;登记费由受赠方交纳;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额外收费;印花税由受增方交纳;
    1.5%的契税由受赠方交纳。办理需要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明、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的产权证书;
    4、赠与合同
    5、赠与公证书;
    6、需要的其它材料。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