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属于一般的电脑员工,公司和我补签了上一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有一项表明,离职后五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的工作,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10万元,但并没有写明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我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工作与一家电脑公司私下里合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是否存在违约,如果前公司三个月没有支付我经济补偿金之后我是否可以和同类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9 09:34: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签了劳动合同还能去别的厂。但是在后一个厂的工作不能给前一份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如果严重影响前一份工作的任务进度和质量,则前一份工作中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如果签了劳动合同还能去别的厂。但是在后一个厂的工作不能给前一份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如果严重影响前一份工作的任务进度和质量,则前一份工作中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在签了三方协议后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换公司,但三方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的则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