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人偷钱报警能否撤案

刑事辩护
2022-11-09 09: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盗窃罪的案件刑事立案之后,报案人是不可以撤案的。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在侦查终结后,只有公安机关能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行为人涉嫌盗窃罪,被报案后又私了的,一般是不能撤案的,公安机关需对其以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并且解除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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