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要异地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呢

协议离婚
2022-11-09 14: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并且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在异地的当事人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所需的资料为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只有其准备的材料齐全并核发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异地办理离婚证需要的资料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为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只有其准备的材料齐全并核发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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