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给男方买的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妻子不一定有份。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所买,但是男方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房子只能归男方所有,即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其房子也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可以依法对其主张所有权。
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购买,指定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妻子没有份。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