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原件掉了,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2-11-10 00:3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离婚手续,因为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一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身份证丢了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但需要当事人提供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且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办理离婚可以用临时身份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临时身份证是有有效期限的,也就是说,办理离婚手续必须是在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间内使用。通常,户籍部门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有效期是3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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