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女宝宝现在没有能力扶养想找一个能扶养的家庭

子女抚养
2022-11-10 08: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扶养人范围包括:未成年的子女;生活困难的夫或者妻;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未成年养子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具备如下条件才能得到孩子扶养权: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依法具有扶养被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3、其根据双方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确认一方扶养;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无力抚养孩子的条件的认定:
    1、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上有严重困难,无法再给孩子维持基本的生活;
    2、身体上有其他不能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严重疾病,或者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客观上无力再抚养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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