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快递遗失到现在快十个月了。快递公司给出的是赔偿500,我们不同意,于是投诉到XX那边,最后以650元作为赔偿。我们同意了,可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一个人联系我们赔偿事宜

消费者维权
2022-11-10 09:4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丢失赔偿是怎样的: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快递丢失涉及到的赔偿有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快递丢失赔偿的,应这样进行赔偿: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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