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胎儿有继承权吗胎儿是否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遗产继承
2022-11-10 11:3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胎儿在遗产继承当中只是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如果其出生就是死体或者没有机会出生的,从始至终都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不管被继承人是否先于胎儿死亡,只要胎儿是死体,就不可以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涉及遗产继承的时候胎儿有继承权,但是如果胎儿出生的时候为死体,那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分配。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都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当涉及到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继承权。根据新生效的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即胎儿具有继承权。但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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