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伤残鉴定书丢了,怎么办,需要到哪能补办,2010年的能补办吗?

工伤索赔
2022-11-10 11: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解决
  • 工伤认定书丢失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到当初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重新补办一份。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并进行复制。或者是直接要求社保部门重新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