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在工地受伤了,但没签劳动合同,不给赔偿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2-11-10 14:4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工地上班时受伤,且没签合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了一个月,则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的赔偿。且单位要依法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申请材料,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我在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后,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在工地上班受伤没签合同的赔偿方式: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即当事人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造成伤残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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