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发生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10000,公司给交的基数是3700,工伤赔偿怎么算

工伤索赔
2022-11-11 11: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赔偿项目中的工资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来计算的。劳动者受工伤的,除可以享受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赔偿项目中的工资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来计算的。
    劳动者受工伤的,除可以享受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计算工伤赔偿时的职工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