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在女方户籍地明证据申请离婚,是不是在规定时间内去男方户籍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起诉离婚
2022-11-11 16: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证明在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在人民法院开具,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也可以直接持离婚证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民政局只能登记离婚,即必须由夫妻双方须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受理之后提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工作人员经过审查之后,确认其离婚的意愿是否真实,符合条件的,且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政局只能登记离婚,即必须由夫妻双方须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受理之后提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工作人员经过审查之后,确认其离婚的意愿是否真实,符合条件的,且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离婚证的方式:首先,双方依法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最后,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申请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