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咨询一下,在朋友公司任职,有入职证明,口头答应每月一万五,半年左右只给过一次八千。现在公司不盈利,工资朋友也不承认当时说过的,而且自动在本人不知情得情况下把社保停了,这种情况怎么要回工资。

讨薪
2022-11-12 05:1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要回工资,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经劳动局调解,如果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能把工资要回来。因为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所以工资能要回来;但是如果未达成协议的,则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等方式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向劳动局反应要回工资的方法:劳动者可以写举报信放在劳动行政部门设立的投诉箱内;可以在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的官网上进行举报;可以打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依法查处举报和投诉反映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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