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前一个公司辞职了,还需要报税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2 07: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未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则免征;超过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五
    (一)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 劳务公司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报税:
    1、劳务公司应缴纳的税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
    2、劳务公司按季申报的应当在当季的15号前,按年申报的在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到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 企业所得税,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的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的申报资料,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的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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