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再婚男方婚前有三间房,男方有一养女已婚,男方死后房产女方及女方子女是否有继承权或居住权??

2019-04-22 09:31: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就再婚房产的继承,继母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的份额与其他继承人均等。继子:如果你父亲和继母结婚时继子还未成年(18周岁),你父亲抚养了继子,双方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有继承权。
    反之,如果父亲和继母结婚时继子已经成年,父亲没有抚养继子,双方没有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没有有继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明确规定:
    1、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方式取消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保留的份额;
    5、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
  • 前夫百年之后他名下的房产,按离婚协议办理,百分之百归儿子继承。其他财产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