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三个人租的房子其中有个人不住了合同上签的也是她的名字这样算她违约吗?

房屋租赁
2022-11-12 09:2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房屋租赁中的违约行为,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请第三人调解,还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应先就合同违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当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判决书在履行期内及时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当事人未报道的一般属于违约。如果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无约定的,经各当事人协商,可以要求违约方担责,也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