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出售方一直不交付房屋,我还欠着尾款算不算我违约

房屋买卖
2022-11-12 10: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和交易习惯,购房尾款晚交一般没有违约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在某日之前没有交齐尾款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就需要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房屋买卖违约行为有:
    (一)客观上已经没有给付能力不能履行;
    (二)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
    (三)债务人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
    (四)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购房尾款晚交一般不会有违约金,但具体还是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在某日之前没有交齐尾款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就需要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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