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要离婚,现在还没有离婚,媳妇吧钱都拿走了。不给我一分钱。我还带着孩子,还有房贷要还,还有银行贷款要回,还有生意要经营,也需要钱。请问。我现在去银行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2-11-12 11: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属于婚内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如果在银行贷款,离婚的时候双方都需要承担债务,因为该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银行贷款,夫妻是共同偿债人的,离婚需要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夫妻离婚欠的贷款不一定是要共同来还。如该笔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双方均有偿还责任;如果贷款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那么该贷款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由借贷人一人偿还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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