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原业主,房子卖出前阳台进行了扩建,买家也知道的,以后XX扩建(违建部分)造成事故谁的责任我这边作为前业主需要担责吗?

业主维权
2022-11-12 12: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事故要担责。使用人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情形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事故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 建筑责任事故承担主体一般是承包方。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买的房屋塌了,在质保期内的,由开发商负责。购买房屋时候,业主会得到开发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在质量保证书规定的年限内房屋发生非人为的倒塌或毁坏,国家政府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如果发生人员伤亡,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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