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是这样我一个朋友让我做合伙人 公司注册资金是300万 给我百分之十的股份 那那个股份有什么用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4-22 10:22: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一般来说,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则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前者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则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关于公司上市的注册资金,一般来说,在新三板上市500万以上,在创业板上市5000万以上。
    公司上市的条件: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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