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买房,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房产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贷款是夫妻共同还的,以后离婚这个房子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2 15: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首付是男方付的,贷款共同还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法院会将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一方,之后由这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子首付款为男方支付的,若该房屋贷款未男女双方婚后共同还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法院会将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一方,之后由这方给予另一方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应该这样分:如果登记的是双方名字并且是夫妻共同还贷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割。如果只登记男方的名字并且一起还贷的,房子属于男方,债务也由男方偿还,然后给女方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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