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公司在我试用期过后,以对我试用期不满意为由,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2 16: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用人单位并不可以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具有不符合其试用期的录取条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单位才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员工在试用期的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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