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与客户于3月15日签订销售合同,以100万元的价格销售一批货物,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需方付10%定金,并于4月10前付清余款提货,合同另约定违约金为全部货款的5%。

2018-08-02 14:5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合同法并未规定买卖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要由原告方提出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一,定金是债权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
    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5)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如果既有违约金又有定金,守约方只能选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
    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三,定金有数量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5)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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