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租的房子水阀崩了把楼下泡了,责任方应该在租户还是房东

财产损害赔偿
2022-11-12 19: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的房屋漏水,一般由出租人来负责,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由承租人负责。一般出租人需要承担维修的责任,而承租人也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维修的责任,或者自行维修后,请求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租房漏水的责任主体是:如果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情况,如果房屋是自然损耗导致漏水是房东负责,如果是承租人的原因导致房屋漏水就由承租人自己负责。
    房东对承租房的安全维护有义务,并且对于房屋中的使用物品因自然损害或者是合同约定由房东负责的物品有修缮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承租人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漏水的,维修责任属于出租人;因承租人原因损毁房屋导致漏水的,维修责任属于承租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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