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名下有一套拆迁房。还没去办房产证,前段时间买了套房子现在在办贷款,这属于第一套房吗?

房屋买卖
2022-11-12 20: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名下有一套住房过户给别人后再买房,名下没有房贷的算首套房。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的唯一一套住房,首套房的购房者应当年满18周岁,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 名下有一套住房,过户后再买房没有贷款的可算首套房。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的唯一一套住房,首套房的购房者应当年满18周岁,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 已结清首套住房贷款的,住房可以没收,首套住房属唯一住房但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没收。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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