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和我老公准备离婚。在结果之前他爸妈为他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但名字是我们两个人的。这如果离婚房子我可以有一部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2 23:0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子是老公父亲的,那么女方在离婚时一般是不能分到该套房产的,因为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父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权进行分割。夫妻离婚时,只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进行分割,双方离婚时只可以对于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请求分割,如果其房产属于一方当事人婚前购买的房产或者他婚后专门只赠与给一方当事人的房产,依法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时不能够对其请求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的分割: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自己名字的,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该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该房是在婚后购买,即使只写了男方的名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也有权分割,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