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该如何过户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2 23: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至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提交免征契税申请,领取过户回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夫妻共同的房产离婚后过户应由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提交免征契税申请,十五个工作日左右完成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夫妻共同的房产离婚后办理过户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至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提交免征契税申请,领取过户回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