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包工头,结果造成了拖欠劳务费,施工单位对包工头拖欠的劳务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如需要,说明原因?

劳务派遣
2022-11-12 23:3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工程的转包与分包导致欠薪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主要清偿责任,其他各方违法主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上述企业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现就进一步落实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问题清偿责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三、明确欠薪清偿责任建设单位应履行工程项目主体责任和首要责任,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支付工程款。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因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因施工企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致使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主要清偿责任,其他各方违法主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发包人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实际施工人为原告、承包人为被告;质量纠纷,发包人为原告,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为共同被告。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在建设工程违法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中发生的劳动、劳务报酬、工伤保险待遇、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的,实际施工人与实际施工人的上一层具有用工主体的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具备用工主体的单位不得以与劳动者无劳动关系进行抗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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