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受了工伤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做了伤残鉴定10级,可以分别得到哪些赔偿,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

工伤索赔
2022-11-13 11: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如果不够伤残等级,赔付范围包括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同意之后去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合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未申报伤残鉴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标准赔偿。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因工作致残后可以得到下列赔偿: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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