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挂失后又找到还可以用吗

2022-11-13 12: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挂失后又找到的情况下,一般是要解挂的,该身份证还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但如果已经到期了的,要申请换领,当事人持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挂失后的身份证还能被继续使用,但是如果是他人使用的,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身份证只能由本人使用,使用他人身份证的,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身份证挂失流程:本人到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公安机关在验证身份信息之后依法给申请人进行挂失;挂失完毕,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
    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