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还去别的区办了结婚登记.我也给他生了两个女儿大的12岁小的3岁.他是一个很强是的人很想要儿子.他在外面生的孩子也经快1岁了还是个男孩`他不和我离婚要求我和那个女人和平相处.他就两边住.我不同意他说他什么都不给我,因为我家的房产全是他的名字但都是婚后买的房子.钱我也没一分全是他管他是做生意的我从来就没有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也没有问他要过什么东西,事情我知道了我不同意和那女人和平相处.他现在离开家和那女人一起住了.我该怎么办?我结婚到现在一直在家带小孩.没有工作过他有多少钱我也不知逌.我要怎样保护我的财产呢?

离婚
2019-04-22 13:3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 假设房子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从保障孩子的权益出发,抚养孩子的一方得到房产的可能性大,但是另外一方也要补偿没有得到孩子的一方。总之,财产的分割不是完全偏向一方的,有过错的一方除非自己放弃,一般也不会净身出户。
  •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6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小孩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到谁更有抚养能力,小孩跟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发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