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将我的离职公告发布到同城微信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3 19: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公司名誉权侵权的方法是,判断是否存在诽谤、诋毁,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是否给公司的名誉造成了损失;以及损失与行为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 员工离职后诽谤原公司可能会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应负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害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员工离职后诽谤原公司如果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害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