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期满还上不了班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工作时工资计算还是病假工资计算?

讨薪
2022-11-14 00:3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在医疗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满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如果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至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经济补偿金。

  • 单位因病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无过错且还在医疗期内的,单位一般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计算的。但如果劳动者过了医疗期,仍有不胜任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的,则单位要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员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如果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单位调整的岗位,单位即可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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