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市命令,全市厂停工,可还有厂在上班,算不算违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4 03:22: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1、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劳动者认为不合法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碰到此类问题,首先要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并且要求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到所在单位调查取证,同时将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给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其他的事情劳动保障会帮你们解决的,当地方劳动保障部门无法解决可以上诉到市级、省级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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