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别人欠我钱,法院判完了,现在强制执行完了对方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我也不能提供线索,法院通知我终止执行,我知道欠我钱的这个人把钱都转到他老婆名下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2019-04-22 15:39: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首先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交通事故强制执行申请书,经过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则予以立案。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会向申请人出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一般包括如下7项事项:
      
    1、 被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的案号。
      
    2、 申请执行人享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延期执行、撤销执行,自行和解的权利。
      
    3、 申请执行人承担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义务。
      
    4、 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
      
    5、 代理人申请延期执行、撤销执行、和对方和解的,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
      
    6、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规定履行的指定期间。
      
    7、 负责该案件执行的执行庭执行员姓名、联系方式。
  • 强制执行是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因此该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 你好, 据以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就可以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如果拒不支付法院是有权利拘留的,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