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外离婚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
2022-11-14 13: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外结婚公证所需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件、结婚证、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等。双方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审查通过发给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涉外结婚公证需提交的材料:双方的身份证件、结婚证、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等。双方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审查通过发给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涉外结婚公证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当事人身份证明,即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的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