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生了个孩子想生下来之后送人养,收养人收养孩子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吗

收养
2022-11-14 14: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生子送养需要登记手续,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未婚送养孩子需要的手续:孩子生父母双方共同同意送养,与收养方签订收养协议,同时收养方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然后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领养非婚生子女需要办理登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当事人登记之日起成立。且收养关系成立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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