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开发商已疫情为由扣减逾期交房120天,而且我买房是在2020年八月,都已经过了疫情爆发时间,合同交房时间是2020年12月31日,实际交房时间是2021年8月31日,开发商还能已疫情为由扣减逾期时间吗

开发商违约
2022-11-14 15: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标准是: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交付房屋。开发商延期交房买受人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的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需要注意开发商是否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交付房屋。开发商延期交房买受人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的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维权。发现开发商延期交房,应当及时发出要求交房的催告,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开发商没有交房的,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那么另外如果买受人不愿意解除合同的,那么也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要求开发商在通知交房的时候予以支付。那么另外根据现实情况,有很多情况下开发商会予以抗辩,比如说因为新冠疫情的原因造成了施工的延期,那么或者因为政府的行政命令造成了这个延期,那么作为买受人来讲,需要来审核他这个延期的理由是否合理合法。
    如果理由合法的,那么相应的期限是可以进行延期的;如果理由不合法,不得扣除,每一天都要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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