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物业公司在业主不知情下换了物业公司,但是没和新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现在新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请问法院能支持物业公司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15 12:2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未交房的能不交物业费。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房屋尚未交付导致业主未入住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业主不需要交付。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物业公司更换之后没交的物业费仍然需要交纳。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后,仍然有权利收取其服务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如果业主不交纳,物业公司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小区更换物业之后,前后物业公司会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资料和帐目都会转交给现物业,业主所欠的物业费可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新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补交其进入小区管理之日后的全部物业费,对于之前产生的物业费无权要求交纳。物业费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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