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债务追讨
2022-11-15 13:4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律师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等。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 律师可以终止对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有: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等。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 法律援助的律师是会一帮到最后的,若未有法定情形不得终止法律援助。我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
    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第二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
    (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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