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工工伤在家休养期间意外死亡,工伤已认定,伤残等级未鉴定,家属如何要求单位补偿

工伤索赔
2022-11-15 15:5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工伤死亡的具体赔偿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是配偶每月占职工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工伤赔偿根据具体损害程度 有不同的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受伤住院期间提供治疗费与伙食补助费。
    应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贵州省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有关问题的意见》第六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
  • 工伤鉴定后单位仍不赔偿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单位偿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请求相关部门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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