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什么

房屋买卖
2022-11-15 19: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认: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确认;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协议确认;
    3、合同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可以根据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
    2、依照合同不能确定的,可以协议补充;
    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不能确定,买受人给付价款的,在出卖人所在地履行,出卖人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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