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职工向谁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工伤索赔
2022-11-15 23:1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职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则可以延长30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职工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应当进行初审;

    3、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并进行嘉定;

    4、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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