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工单位可以随时退回劳动派遣员工吗

劳务派遣
2022-11-16 13:1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工单位能够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但需符合下列情形:劳动者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严重的损害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被派遣的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被派遣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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